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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8日
10) 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必须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1) 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12) 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范围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3) 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捻距增大;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4)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吊带出现死结;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9) 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拆除三角架时,应先摘除倒链。
2) 暂停作业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3) 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
4) 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符合要求; 三角架的支腿顶部连接必须牢固;三角架应立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垫板;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 倒链安装应牢固,吊物需暂时在空间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使用时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6) 人工移动三角架前应拆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平稳、步调一致。
 
管道附属构筑物施工:
1. 一般要求
1) 上下沟槽、基坑必须走安全梯或土坡道、斜道。
2) 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品种,应与管道的类别一致;道路上井盖的额定承重荷载不得小于道路的交通荷载,并应有锁固装置。
3) 进入沟槽前,必须检查土壁的稳定性,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作业中发现土壁出现裂缝等坍塌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地段,待处理完毕、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4) 施工前,应先检查地基,确认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后方可实施。
5) 高处作业应设作业平台,并符合下列要求:
1) 作业平台宽度应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在平台范围内应铺满、铺稳脚手板。
2) 在斜面上作业宜架设可移动式的作业平台。
3) 作业平台临边必须设防护栏杆,上下作业平台应设安全梯或斜道等设施。
4) 脚手架、作业平台不得与模板及其支承系统相连。
5) 脚手架应根据施工时最大荷载和风力进行施工设计,支搭必须牢固。
6) 作业平台、脚手架,各节点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7) 支搭、拆除作业必须由架子操作工负责。
8) 脚手架和作业平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使用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发现变形、位移应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确认安全。
6) 进入已建管道或井、室内作业前,必须打开井盖进行通风。进入前,必须先检测其内部空气中的氧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确认空气质量符合安全要求,并记录后方可进入作业。如未立即进入作业,当再次进入前应重新检测,确认合格并记录。作业中必须对作业环境的空气质量进行动态监测,确认合格并记录。
7) 管道检查井、闸室的井盖应由有资质的企业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8) 上下高处和沟槽(基坑)必须设攀登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购的安全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 采用固定式直爬梯时,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宜为50cm,埋设与焊接必须牢固;梯子顶端应设1.0m~1.5m高的扶手;攀登高度超过7m以上部分宜加设护笼;超过13m时,必须设梯间平台。
3) 沟槽、基坑施工现场可根据环境状况修筑人行土坡道供施工人员使用。
4) 人行土坡道宽度不宜小于1m,纵坡不宜陡于1∶3;施工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并经常维护,保持完好;坡道土体应稳定、坚实,宜设阶梯,表层宜硬化处理,无障碍物;两侧应设边坡,沟槽(基坑)侧无条件设边坡时,应根据现场情况设防护栏杆。
5) 现场自制安全梯结构必须坚固,梯梁与踏板的连接必须牢固。梯子应根据材料性能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符合相关结构设计要求;梯脚应置于坚实基面上,放置牢固,不得垫高使用。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攀登高度不宜超过8m;梯子踏板间距宜为30cm,不得缺档;梯子净宽宜为40m~50cm;梯子工作角度宜为75°±5°;梯子需接长使用时,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连接后的梯梁强度、刚度,不得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刚度。
6) 采用斜道(马道)时,脚手架必须置于坚固的地基上,斜道宽度不得小于1m,纵坡不得陡于1∶3,支搭必须牢固。
7) 人员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双手扶梯;梯子上有人时,他人不宜上梯。
2. 检查井、闸室(井、室)
(1) 井、室的踏步材料规格、安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作业中应随砌随安,不得砌筑完成后,再凿孔后安装。
(2) 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回填土,清理现场;当日回填土不能完成时,必须设围挡或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3) 井、室施工作业现场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
(4) 井、室完成后,应及时安装井盖。施工中断未安井盖的井、室,必须临时加盖或设围挡、护栏,并加安全标志。
(5) 位于道路上的井、室井盖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道路等工程同时施工的井、室,其井筒的加高与降低,应与道路等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快速完成。
2) 井盖应与道路齐平。
3) 井盖的品种、材质、规格、额定承重荷载,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安装井盖时,尚应核对井盖品种与管道类别并符合道路功能要求。
4) 加高与降低电力、信息管道井、室时,应邀请管道管理单位赴现场监护,并对井、室内设施采取保护措施。
3. 止推墩、翼墙、出水口
(1) 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翼墙、出水口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 管道临河道的出水口宜在枯水期施工。
(3) 管道、管件的止推墩、锚固墩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必须浇筑在原状土土层上;采用砌筑结构的止推墩,砌筑墙体与原状土层间,应用混凝土或砂浆填筑密实。
(4) 止推墩的强度未达设计规定强度前不得承受外力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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