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工前,施工队长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组织学习安全规程、《验收规范》和工艺技术措施,讲明人员分工、安全、质量要求及注意事项,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
二、 参与施工的民工必须经过
和技术培训后才能上岗。
三、 每天出工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合格,不合格不准使用。严禁工器具超载使用。
四、 地面相互传递或上下传递物件时,一律禁止抛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上层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袋,严禁工具及铁件向下抛掷。
五、 现场组装人员应带手套及安全帽,起吊构件的下方不得有人逗留。
六、铁塔组立时应执行以下安全措施:
1、 参加组塔人员必须做到熟识铁塔安装图、熟识立塔方法、熟识安全措施。
2、 立塔指挥人应掌握抱杆各部绳索的受力情况,起吊质量不得超过施工设计的规定。
3、 各部位的工具,应按施工设计要求进行布置,各绳索的穿向应正确,连接应可靠,安全监督人员在吊塔前应作一次全面检查。
4、 固定绞磨的地锚或角铁桩必须牢固。松软地质应采用地锚,深度不得小于1.5m。坚土质允许使用角铁桩,应用二联桩,打入深度不得小于1.0m。角铁桩打在斜坡上时,应视斜坡情况适当调整对地角度。
5、 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安规的要求。
6、 被吊构件应帮扎牢固,如果钢丝绳与角钢直接帮扎时,应在角钢内侧垫方木外侧缠绕麻带,防止割断钢绳。
7、 离地2m以上的工作均属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应遵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8、 绞磨应安置在地势平坦的位置,所在地面应平整,距离铁塔基础应在1.2倍塔高之外。机动绞磨的机手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操作。
9、 严禁将辅助材料放在塔上,以免误抓误踩酿成事故。
10、 不论何种分解组塔方法,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手脚伸进吊件的空隙内或在吊件上工作。
11、 塔上作业应尽量和地面作业交叉进行。如必须同时进行时,在构件启吊过程中地面应暂停作业,防止高空物体坠落伤人。
12、 塔腿组立后,应及时将铁塔接地装置与塔腿连接,避免雷害事故。
13、 进入立塔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组塔过程中,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塔高范围内参观逗留,工作人员不应在吊起的构件下方穿越。
110kV莲塘~进德双回线路工程项目部
201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