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1.要求:工程开工前,项目所在部门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技术交底,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
2.交底内容:
1) 严禁工作人员无证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电焊、气割、金属打磨等工作。
3) 进入施工现场注意高空落物。
4) 做好塔内通风,防止气体中毒。
5) 塔内临时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灯具电缆必须使用整根电缆,中间无接头,必须为12V以下行灯照明。
6)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着装。
7) 现场必须有潍坊公司和华拓公司负责人监护才能开始工作,任何一方监护人不在现场,停止工作。
8) 认真执行“#4脱硫吸收塔增容改造安全措施”。
9)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 高空作业下方必须设置围栏,严禁人员进入和通行,并设专人监护。
11) 现场物品摆放整齐。
12) 必须严格召开班前会、班会后。
13) 收工时,必须切断照明总电源。
14) 收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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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1.要求:施工现场及附近存在以下主要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如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及大型起吊作业等危险项目,项目所在部门需向承包方工程负责人交代清楚,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
2.交底内容:
1. 防高空坠落安全技术措施
1) 高空作业(1.5米以上)必须扎好合格的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挂在工作人员上方牢固的构件上,禁止低挂高用,无合适挂安全带位置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绳,用以挂安全带。
2) 高空作业必须按规程要求搭设合格的脚手架和采取防止坠落措施,临空一面应装设1050mm高的栏杆及安全网。脚手架都应架设牢固,符合施工荷重要求,架板要扎牢,高处平台设有不低于180mm高的踢脚板。高度超过6米的脚手架,必须经过生产部、安质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其它一般架子由搭设灰水分场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使用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
3) 高空作业区,工作地点下面应设围栏和设专人监护,且严禁高空抛物,防止落物伤人。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原有吸收塔格栅式平台必须检验牢固后才能使用,塌陷处应铺设木板或铁板,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伤人。
2. 防火灾、防爆然安全技术措施
4) 在施工现场10米范围内严禁明火、吸烟、电焊、气割、金属打磨等作业。
5) 施工现场每15米或50㎡配置一台灭火器。
6) 施工现场必须有灭火器及消防水源,同时必须有专人现场监督监护。
7) 安全监护人加强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大对易燃区域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1) 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开关必须有良好接地线,开关、电源盘、电线完整无破损,电缆使用整根电缆,中间必须无接头。
3. 防气体窒息安全技术措施
1) 进吸收塔前,必须进行强力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
2) 施工人员不得单独进入吸收塔内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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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项目所在部门工程负责人: 项目所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承包方工程负责人: 承包方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防腐工作全体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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