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降水结束后,集水井、管井和井点孔应及时填实,恢复地面原貌或达到设计要求。
(2)现场施工排水,宜排入已建排水管道内。排水口宜设在远离建(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
(3)施工期间施工排水应连续进行,不得间断。构筑物、管道及其附属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不得停止排降水。
(4)施工排水不得在沟槽、基坑外漫流回渗,危机边坡稳定。
(5)排降水机械设备的电气接线、拆卸、维护必须由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6)施工现场应备有充足的排降水设备,并宜设备用电源。
(7)施工降水期间,应设专人对临近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与变位进行监测,遇异常征兆,必须立即分析原因,采取防护、控制措施。
(8)对临近建(构)筑物的排降水方案必须进行安全论证,确保能保证建(构)筑物、道路和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稳定,方可进行排降水施工。
(9)采用轻型井点、管井井点降水时,应进行降水检验,确认降水效果符合要求。降水后,通过观测井水位观测,确认符合施工设计规定,方可开挖沟槽或基坑。
2、排水井排水
(1)采用明沟排水,排水井宜布置在管道和构筑物基础的范围以外,并不得扰动地基。当构筑物基坑面积较大或基坑底部呈倒锥形时,可在基坑范围内设置,但应使排水井井筒与基础紧密连接,并在终止排水时,便于采取封堵的安全措施。
(2)采用明沟排水,不得扰动地基,并应保证沟槽、基坑边坡的稳定。
(3)修建排水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应设安全梯。
2)排水井井底高程,应保证水泵吸水口距动水位以下不小于50cm。
3)排水井处于细砂、粉砂等砂土层时,井底应采取过滤或封闭措施。
4)排水井应根据土质、井深情况对井壁采取支护措施。
5)排水井进水口处图纸不稳定时,应采取支护措施。
6)安装预制井筒时,井内严禁有人。
(4)排水井应在沟槽、基坑土方开挖至地下水位以下前建成。
(5)排水沟开挖过程中,遇土质不良,应采取护坡技术措施,保持排水沟和沟槽、基坑的边坡稳定。 (6)排水井内挖掏土方应符合下列要求:
1)井内环境恶劣时,人工掏挖应轮换作业,每次下井时间不宜大于1h,掏挖作业时,井上应设专人监护。
2)上、下排水井应走安全梯。
3)掏挖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土壁和支护的变形、稳定情况,发现土壁有坍塌征兆和支护位移、井筒裂缝和歪斜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至地面安全带,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方可继续作业。
4)在孔口1m范围内不得堆土(泥)。
(7)排水沟应随沟槽基坑的开挖及时超前开挖,其深度不宜小于30cm,并保持排水通畅。
3、地表水排除
(1)潜水泵运转中30m水域内,人、蓄不得入内。
(2)离心泵运转中严禁人员从机上越过。
(3)进入水深超过1.2m水域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施工现场水域周围应设围栏和安全标志。
(5)离心式水泵吸水口应设网罩,且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潜水泵泵体距动水位不得小于50cm。严禁潜水泵陷入污泥中运行。
4、管井井点降水
(1)成孔后,应及时安装井管。由于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安装时,必须安设围挡、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2)电缆不得与井壁或其他尖利物摩擦遭受损伤。
(3)管井井口bix 高出地面,不得小于50cm。井口必须封闭,并设安全标志,当环境限制不允许井口高出地面时,井口应设在防护井内,防护径井盖应与地面同高,防护井必须盖牢。
(4)向井管内吊装水泵时,应对准井管,不得将手脚伸入井管,严禁用电缆做吊绳。
(5)井管安装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绳必须拴系牢固,并用控制绳保持井管平衡。向孔内下井管时,严禁手脚伸入管与孔之间。
(6)使用深井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泵在试运转过程中,有明显声响、不出水、出水不连续和电流超过额定值等情况,应挺泵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听泵前应先关闭出水阀,再切断电源,锁闭闸箱。
3)深井泵抽水的含砂量应低于0.01%。
4)泵在运转过程中,应经常观察井中水位变化,水泵的1-2级叶轮应浸入动水位1m以下。
5、轻型井点降水
(1)高压水冲孔成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冲孔水压应从0.2MPa开始,逐步调试至控制压力值。冲孔过程中,不得超过控制压力,且不宜大于 1.0MPa。
2)冲孔时应设专人指挥,并划定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入内。
3)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道路畅通,作业空间应满足冲孔机械设备操作的要求。
4)作业中,严禁高压水枪对向人、设备、建(构)筑物。
5)现场应设水泥沉淀池,冲孔排出的水泥,不得任意漫流。
6)严禁在架空线路下方及其附近进行冲孔作业,在电力架空线路一侧冲孔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要求。
7)吊管时,吊点位置应正确,吊索拴系必须牢固,保持吊装稳定;吊管下方禁止有人。
(2)拔除井点管时应先试拔,确认松动后,方可将井管抽出,不得强拔、斜拔。
(3)降水过程中,应按技术要求观察其真空度和井水位,发现异常应及时采取技术措施,保持正常降水。
(4)井点管、干管、机、泵接头安装应严密。真空度应满足降水要求,滤管的顶部高程应在设计动水位以下且不得小于50cm。
(5)多层井点拆除,必须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当拆除下层井点时,上层井点不得中断抽水。
6、砂井降水
(1)当钻孔采用套管成孔,吊拔套管时,应垂直向上,边吊拔边填砂滤料,不得一次填满后吊拔。吊拔困难时,应先松动后方可继续吊拔,不得强拔。
(2)砂井中滤料回填后,道路范围内的砂井上端,应恢复原道路结构,道路以外的砂井上端应夯填厚度不小于50cm的非渗透性材料,并与地面同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