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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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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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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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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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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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二、施工依据:
三、设备及材料要求:
1. 通风与空调调试过程中所用材料,使用前一定要严格检查,确保合格。
2.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
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四、施工设备:
1.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调试应配置下列工机具:
温度计、湿度计、毕托管、微压计、声级计、热球风速仪、压力表、漏风量检测装置等。
2. 所使用的仪表设备应处于受控状态,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
验,并建帐管理,对达不到使用要求的设备严禁使用。
3. 严禁使用非法定计量器具和计量单位,现场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
五、施工工艺:
5.1 工艺流程
5.1.1 编制调试方案:通风空调系统调试方案由通风空调安装工程的总承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配
合;调试方案内容包括系统划分、设计功能介绍、各项设计参数、调试的目的要求、进度、程序、
方法、安全措施、仪器仪表的配套、人员安排及注意事项等;调试方案要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
5.1.2 调试的主要项目和程序:
系统调试可以按以下项目和程序进行试验和调整:
(1) 系统风量的测定和调整;
(2) 自动调节和监测系统的检验、调整和联动运行;
(3) 防排烟系统的测定和调整。
5.2 操作工艺和调试要点
5.2.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要正确。在调试前所有
的阀门均应开启。
5.2.2 通风空调系统风量的测定与平衡调试
空调系统风量的测定内容包括:测定总送风量、新风量、回风量、排风量,以及各干、支风管
内风量和送(回)风口的风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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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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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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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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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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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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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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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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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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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⑴ 风管内风量的测定方法:
① 绘制系统草图
根据系统的实际安装情况,参考设计图纸,绘制出系统单线草图供测试时使用;在草图上,应
标明风管尺寸、测定截面位置、风阀的位置、送(回)风口的位置等。在测定截面处,应说明该截
面的设计风量、面积。
② 测定截面位置和测定截面内测点位置的确定:
在用毕托管和倾斜式微压计测系统总风量时,测定截面应选在气流比较均匀稳定的地方。一般
都选在局部阻力之后大于或等于4倍管径(或矩形风管大边尺寸)和局部阻力之前大于或等于1.5倍。
管径(或矩形风管大边尺寸)的直管段上,当条件受到限制时,距离可适当缩短,且应适当增加测
点数量。
测定截面内测点的位置和数目,主要根据风管形状而定,对于矩形风管,应将截面划分为若干
个相等的小截面,并使各小截面尽可能接近于正方形,测点位于小截面的中心处,小截面的面积不
2
得大于0.05m
。在圆形风管内测量平均速度时,应根据管径的大小,将截面分成若干个面积相等的
同心圆环,每个圆环上测量四个点,且这四个点必须位于互相垂直的两个直径上,所划分的圆环数
目,可按表5-1选用:
圆形风管直径(mm) 200以下 200~400 400~700 700以上
3 4 5
圆环数 5~6
圆形风管划分圆环数表 表5-1
③ 测量方法
将毕托管插入测试孔,全压孔迎向气流方向,使倾斜式微压计处于水平状态,连接毕托管和倾
斜式微压计,在测量动压时,不论处于吸入管段还是压出管段,都是将较大压力(全压)接“+”处,
较小压力(微压)接“-”处,将多向阀手柄扳向“测量”位置,在测量管标尺上即可读出酒精柱长
度,再乘以倾斜测量管所固定位置上的仪器常数K值,即得所测量的压力值。
④系统总风量的调整:
系统总风量的调整可以通过调节风管上的风阀的开度的大小来实现。
⑵ 送回风口风量的测定
各送(回)风口或吸风罩风量的测定有两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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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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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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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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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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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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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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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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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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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A)用热球风速仪在风口截面处用定点测量法进行测量,测量时可按风口截面的大小,划分为
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小块,在其中心处测量。对于尺寸较大的矩形风口(图5-2c)可分为同样大小的8~
12个小方格进行测量;对于尺寸较小的矩形风口(图5-2d),一般测5个点即可,对于条缝形风口(图
5-2b),在其高度方向至少应有两个测点,沿条缝方向根据其长度分别取为4、5、6对测点;对于圆
形风口(图5-2a),按其直径大小可分别测4个点或5个点。
(B)可用叶轮风速仪采用匀速移动测量法测量:
对于截面积不大的风口,可将风速仪沿整个截面按一定的路线慢慢地匀速移动,移动时风速仪
不得离开测定平面,此时测得的结果可认为是截面平均风速,此法须进行三次,取其平均值。
5.2.5 防排烟系统的测定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防排烟系统的风量测定按照空调系统风量测定的方法进行。
在风量满足设计要求的情况下,按每次开启三个楼层的加压风口,风口风量及相关区域的正压,
应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六、质量验收
6.1 质量控制
6.1.1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
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6.1.2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
和配合。系统调试的实施可以是施工企业本身或委托给具有调试能力的其他单位。
6.1.3 系统调试前,承包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
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6.1.4 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应在制冷设备和通风与空调设备单机
试运转合格后进行。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不应少于8h,当竣工季节与设计条件
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试运转。通风、除尘系统的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2h。
6.2 验收标准
6.2.1 主控项目
6.2.1.1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系统调试应包括下
列项目:
1、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电控防火、防排烟风阀(口)的手动、电动操作应灵活、可靠,信号输出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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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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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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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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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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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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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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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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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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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6.2.1.2 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的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的规定。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查阅调试记录。
6.2.2 一般项目
6.2.2.1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不宜超过产品性能说明书的规定值;
6.2.2.2 通风工程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动试运转及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系统联动试运转中,设备及主要部件的联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动作协调、正确,无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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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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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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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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