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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楼主体砌筑分项工程 。
一、施工技术交底:
1.1、砌筑砂浆必须密实饱满,砌体水平、垂直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1.2、外墙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如临时段处留斜槎有困难时,也可留直槎,但必须砌成阳槎。
1.3、砌体前应排砖,砖砌体应上下错缝,砖柱、砖垛无包心作法,砖柱、砖垛上下不得留脚手眼,砖缝应无通缝,纵横墙交接处咬搓合理。
1.4 砌体接槎处砂浆饱满,砖缝平直。
1.5、预埋拉接筋数量,每500mm高放置的标准为120墙厚为1 ?6、370墙厚为3 ?6、240墙厚为2 ?6,拉筋压入构柱长度≧60mm,压墙≧100mm,均应符合要求和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阳台处120墙体均应预留1 ?6@500拉接筋,且放置位置正确,残留砂浆必须清理干净,水平缝控制采取皮数杆控制,皮数杆放置及使用现场交待,预制过梁处每侧预制≧250mm。
1.6、砖砌体表面标高不超过±15mm。
1.7、砖砌体的各项要求如下:
垂直度:5 mm、表面平整度:8 mm、水平灰缝厚度±8 mm。
1.8、砖砌体采用“三、一,一顺一顶”的砌筑方法砌筑。
1.9、砖墙的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宽度一般为10 mm,最小为8 mm,最大为12 mm。
1.10、半砖和破损的砖,应分散使用于墙心或受力较小的部位中。
1.11、砖墙每日的砌筑高度以不超过1.8米为宜。
1.12、所有线管处、箱盒处砌筑一次性砌筑完成,不留尾工。
1.13、对于外墙包心构造柱(外120厚内),无论“L”形或“T”型等在120厚砖墙上均放置1 ?6@1000,且长度不小于1000mm,对于“L”形(以防备浇砼GZ时120墙被破坏)。
1.14、在构造柱处按规范应有预留孔,未预先预留由乙方凿孔洞,直到符合下道工序要求为止,并处以每少一个洞,罚款50元。
二、 安全交底:
2.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听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2.2、施工机具应随时检查其运转情况,发现隐患即时处理,确保安全使用。
2.3、施工工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监理、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乙方不听指挥的,甲方有权停止施工,整改后方可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三、 成品保护:
3.1、不得在已完成的砌体上任意剔凿孔洞。
3.2、墙体的拉接筋、抗震构造柱钢筋均应注意保护,严禁任意拆改或损坏。
3.3、砂浆稠度应适宜,砌砖操作时应防止砂浆流淌弄脏墙面。
四、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4.1、所有的原辅材料按指定地点进行堆放排列整齐。
4.2、要文明施工,坚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3、现场没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一律按每次500-2000元/次进行处罚。
4.4、每楼层砌砖完毕后,对于砌体中的剩余砂浆应收回搅拌使用,对于落地灰应过筛后,重新搅拌使用,剩余半块砖应全部 使用,放入丁砖层内使用,若发现在已完成的墙体部分有一处落地灰或两块以上的半砖,按每处100-500元进行处罚,外墙的砂灰直落至室外地面,该部分落地灰每天至少清理、收回利用2次,以免第二天砂浆硬化,如每发现一处,按每处100-500元进行处罚。
4.5、对于现场人员所有罚款事项,一经情况属实,乙方无条件接受,开出的罚款单交于财务部分直接在工程款扣除。
以上技术交底为****对主体砌体的技术要求,未尽之处,严格按国家及地方规范执行,本交底资料为合同的附页,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望双方共同遵守。
****《****》项目部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