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入本工程施工的民工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2、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以及其它不适合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 严禁动用工程内的各种机械,严禁私自拉设电线,严禁穿拖鞋和光脚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操作。
4、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5、 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在洞、坑、沟、升降口、吊盘口、漏斗等处玩耍。
6、 使用梯子作业时,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挡、不得垫高使用,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7、 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时,禁止在架子、桥板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和作业。
8、 拉架子车及小灰车时两车要有一定的距离,不得相互之间玩耍、打闹,不得猛倒、猛跑和撒把。
9、 在使用锤、钻等工具时要注意自己及行人的安全。在抬较重的物品时,要注意其他人员的安全。严禁在高处向下抛物。
10、 在土方施工时要注意坑、槽、壁土质的稳固情况,发现问题急时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安全后方可进行施工。
11、 使用打夯机时电源、电缆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严禁夯打电源线。
12、 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在下方掏取。
13、 卸车、装车时要注意行车的安全,两人要有一定的距离,车门要轻开轻放,不得野蛮装卸。
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并且所有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交底的内容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否则后果自负。
施工操作人员: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