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二、交底内容:
1、仓库保管员、收料员要牢记《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熟知存放物品的性质,严格按其性质分类、包装、储存,性质相低触的物品不得混合存放在一起。
2、仓库内严格按照“五距”储存物资。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0.3米;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库存物品分类、分垛储存,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4、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
防火间距,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
5、严禁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储存,应分开存放。储 存距散发火花地点不得小于15米。储存间要通风良好、防晒、防雷击。
6、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7、仓库门、窗等应当封闭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8、严禁在库房内兼设办公室、体息室或更衣室、值班室、住人及各种加工作业,严禁在库房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等。
9、仓库内照明灯具不准超过60瓦,并做到人走断电、锁门。
10、仓库应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材,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交底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