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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附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09日

1、既有线附近施工严格按照《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08】435号文件进行。
2、施工人员必须经或专门安全培训,熟悉技术安全交底有关内容。
3、施工单位必须在取得调度令后方可施工,严禁私自施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4、禁止施工人员非工作需要跨越既有线路,因施工需要跨越时必须向项目部人员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跨越。
5、施工前必须在现场进行警示标识,采取撒白灰、警戒牌、拉彩旗等措施,划定安全线,确定保护区。
6、有地下管线的,管线路径两侧5m内严禁施工机械动土,同时在管线路径上做明显标记。
7、所有进入既有线的施工人员必须穿铁路施工标准的反光背心。
8、在既有线附近进行基坑施工等开挖作业,必须按审批的施工方案对基坑进行支护,同时时刻观察支护安全情况。
9、施工区段作业物体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2米时,必须申请办理停电手续后,在供电部门专人监护下进行作业。
10、在施工区段作业物体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2米<5米时,金属结构部件和使用机械设备均要安装良好接地。
11、禁止在接触网上搭挂衣物,不准在接触网附近休息、避雨,禁止向接触网投扔物料、垃圾;禁止向接触网2米范围内泼水、喷水。
12、在施工区段距离接触网支柱及带电部分>2米<5米进行吊装、桩基作业时,必须由专人指挥,吊装物件及绳索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13、严禁用竹竿及金属长大物件等测量接触网与施工设备,施工实体的距离。
14、所有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在未办理停电接地手续前,均按有电对待。
15、雨天作业应远离接触网支柱,不得在接地线、回流线下搬扛运金属物品。禁止使用带金属的雨伞等物在接触网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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