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 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 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 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 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 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 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 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 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 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二、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 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 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 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本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 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 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