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号指挥工佩戴“信号指挥”标志或特殊标志,戴好安全帽、对讲通讯器材俱备,并正确配合使用。
2.熟悉起重机机械的基本性能,向起重司机及挂钩人员进行的声响信号的交底约定。
3.必须了解调运物件重量、堆放位置、其他固定物的连接和掩埋情况等,确定吊点、吊装方法的具体事宜。
4.检查吊索具的磨损状况,有达“报废”标准情况之一的立即更换。尚未达标准却又磨损程度轻的,必须降低其允许适用范围。
5检查吊索具、容器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吊具有变形、扭曲、开焊、裂缝等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停止使用。
6.吊装作业人员、信号指挥必须集中精力,按规定要求操作,时刻注意塔机的运转、吊装情况。
7.坚持“十不吊”原则,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8.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得当,语言准确,声音清晰洪亮,与塔吊司机配合协调一致。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
9.信号指挥者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的有效位置。
10.吊物起吊200-300mm高度时,应停钩检查,带妥当后再行调运。
11.吊物悬空运转后突发异常时,指挥者应迅速视情况判断,紧急通告危险部位人员撤离。指挥塔吊司机将重物慢慢放下,排除险情后,再行起吊。
12.吊运中若突然停电或机械故障,重物不准长时间悬挂高空,应想办法将重物落放到稳妥的位置并垫好。
13.吊物时,严禁超低空从人的头顶位置越过,要保证吊物与人的头顶最小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m。
14.两台塔机交叉作业时,指挥人员必须相互配合,注意两吊机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以防两吊机相撞或吊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