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废水处理
1.在生活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准排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水源地、水厂附近不准堆放垃圾等废弃物,不准铺设污水管道。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出。
2.生活废水的处理:集中统一排放到污水管线。
3.生产污水处理:生产污水对其进行二级处理,施工现场设沉淀池,沉淀后经水沟排入河道中。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干化填理。
4.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废弃电池集中存放室内,以免日晒雨淋造成对土壤的永久性污染;各类废旧轮胎、油桶不得露天放置;不随地乱丢。
(五)施工区环境卫生保持
施工区派专人经常清扫,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施工道路有专人养护并配备专用洒水车定时洒水控制扬尘。
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建筑材料由施工员统一安排,堆放整齐,排列有序,并有标识,不随意堆放器材、杂物以免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设备安放整齐,排列有序,做到车容机貌整洁。
(六)生活区环境卫生保持
生活区内设花坛、花圃,种植花草美化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分装,修建垃圾箱集中堆放收集,定期清运至远离营地的指定场地堆放和处理。
注意保护饮水源,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防止饮用水源受施工活动造成污染,污物、垃圾堆放点距水源和食堂不小于50m。
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整齐,配备防蝇、防鼠、防蟑螂、防尘的药品和设施。
(七)水土保持
1.水土流失防治
(1)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设施,并与永久排水设施相连接,避免引起淤积和冲刷,在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和生活区良好的排水状态。
(2)保护绿色植被避免产生新的水土流失源。
2.防止冲刷和淤积措施
(1)临时设施周围设置排水沟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现场所占用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受到冲刷。
(2)完善临时排水系统,达到能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的功能。
(八)植被和树木保护
对施工场以外的田地不侵占破坏,保持原有植被;禁止施工人员进入森林伐木、采药、狩猎等活动;在指定范围内,合理堆放施工金属结构设备,合理堆置工程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一切合同规定必须拆除的施工临时设施和生活设施,并按合同要求进行植被或土地的有效恢复。
(十)场地清理
所有施工道路、临时小型堆渣点,力求减少对原地貌及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根据工程师指示,拆除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废弃物,对施工场地进行整平、清理、恢复植被。
六、环境保护检查制度
施工期间每月由主管环保的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以下环境情况:
(一)施工内容及产生的环境污染;
(二)环境污染物排放情况;
(三)机械设备的布局工作状况;
(四)环保设备的工作状态、运行情况和处理效果;
(五)各项环保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上次检查发现问题及审核不符合的纠正情况;
(六)目前主要环境问题的改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