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一般性内容:
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未经专业培训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处向下投扔物料。
3、严禁酒后登高作业,禁止穿高跟鞋、拖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禁止随意拆除、挪动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消防器材及电器设备等。
针对性交底内容:
1.电锯、电刨等要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禁使用一机多用机具;
2.电锯、电刨等木工机具要有专人负责,持证上岗,严禁戴手套操作,严禁用竹编板等材料包裹锯体,分料器要齐全,不得使用倒顺开关;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戴手套使用锤、斧等易脱手工具;
4.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应安装防护罩,并设有分料器,其长度不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盘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5.支模时注意个人防护,不允许站在不稳固的支撑上或没有固定的木方上施工;
6.支设梁、板、柱模板模时,应先搭设架体和护身栏,严禁在没有固定的梁、板、柱上行走;
7.搬运木料、板材和柱体时,根据其重量而定,超重时必须两人进行,严禁从上往下投掷任何物料,无法支搭防护架时要设水平等网或挂安全带。
8.使用手锯时,防止伤手和伤别人,并有防摔落措施,锯料时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