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基坑开挖前对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进行调查是否有影响,如有影响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四周必须设安全围栏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3、基坑顶设置排水沟或沙包围挡,做好地面防、排水准备。
4、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5、基坑顶有动载时,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且不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它措施。
6、在土石松动地层或粉、细砂层中开挖基坑时,先作好安全防护;当基坑开挖需要爆破时,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中的有关规定;土质松散层基坑开挖必须进行支护。
7、基坑开挖时,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墒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坚持做到一机一闸,一机一漏电保护,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
9、各项机械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10、危险源情况参见危险源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