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3 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5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多台机械开挖,推土机间距应大于10米,并按规定放坡。
5、每日或雨后必需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10KV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水平距离不小于2m。
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覆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0、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取人工挖掘。
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超过。
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2米高护栏,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5、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16、在开挖杯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沙等特殊情况。
18、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19、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1、人工挖板桩的孔口必须加盖活动盖板或设高于800mm的护身封闭栏,每挖1m深,孔壁打砼支护,人员上下要设安全爬梯。
22、夜间禁止挖孔作业,井下作业人员不宜超过4小时,施工人员要带安全帽。
23、井孔范围1m内不许有杂物,堆土应在井口边1.5m以外。
24、井孔内一律采用12v低压100w防水带罩灯照明,井上用24低压照明,现场用电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25、挖井4m以下时,需用干燃气体测定仪,检查孔内是否有沼气、毒气。
26、作业前,应用鼓风机向孔底通风,必要时送氧气,然后下井作业,回填土时,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
27、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实行二级保护,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28、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