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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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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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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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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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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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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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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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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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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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塔吊司机掌握群塔作业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特作如下交底:
交底内容:
一、常规交底内容
1.群塔作业时,塔与塔之间的高度必须保持2米以上足够的安全距离,低塔起重臂保持与高塔塔身5米以上的距离。
2.低塔顶升加节时,高塔停止作业。高塔顶升,低塔不得在高塔顶升范围内作业。
3.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高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后塔让先塔:在两塔机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机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5.运行塔让静塔:在两塔机塔臂蛟叉区域内作业时,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6.轻车让重车:在两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机应主动避让有载荷塔机,塔吊在转臂时,严禁与相邻塔吊在同一地点同时进行吊装作业。
7.操作要按规定进行。应从止点零位开始逐档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传运装置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先将控制器拔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作要平稳。
8.吊钩起升高度与起重臂头部之间距离最少不得小于1米。
9.起吊重物平移时,其高度距所跨越物高度不得小于1米。
10.对动臂变幅的起重机禁止悬挂重物调臂变幅。
11.起重机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放松抱闸,将重物卸下,不得使重物悬挂在空中。
12.司机操作室冬季取暖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以防止火灾、触电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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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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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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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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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
表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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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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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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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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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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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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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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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作业(含群塔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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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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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的规定: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吊物上有人不
准吊。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⑦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⑧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 施不准吊。⑩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14.六级(风速为11-13米/秒,风压约105牛顿/米²)以上强风及雨天时禁止作业。暴风雨时起重机需做特别处理。
15.严禁利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16.严禁酒后操作。
17.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8.在重物起吊或落吊时,在吊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19.起重机在运行中严禁修理,调整和保养作业,除必要情况外不准带电检查。
20.司机必须以由扶梯上下,且不准携带笨重物品。
21.当塔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司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2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止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司机必须松开制动,绝对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23.对动臂变幅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式起重机将小车开到说明书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24.下班后把各控制器拔回到零位,切断总电源,做好交接班记录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
25.两台以上塔吊在同一工地吊运,必须制订群塔防碰撞措施方案,并传达到每个司机和信号工。
二、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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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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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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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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