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塔司安全交底:
1) 塔司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和酒后上岗操作。
2) 塔司进入我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服从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3) 上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4) 按规定检查塔吊的基础、是否有沉陷、裂缝等现象。检查各主要螺栓的紧固情况,焊缝及主要角钢无裂纹、开焊等现象。检查机械传动的齿轮箱、液压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标准。检查各部制动轮、制动带(蹄)无损坏,制动灵敏;钓钩、滑轮、卡环、钢丝绳应符合标准;安全装置(力矩限位器、行走、高度变幅限位及大钩保险)灵敏可靠。检查操作系统、电器系统接触良好,无松动、无导线裸露等现象。
5) 配电箱在送电前,联动控制应在零位。合闸后,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6) 所有电器系统必须有良后的接地或接令保护。每20米做一组接地不得与建筑相连,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7) 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米以内不得有障碍物。
8) 塔机起重前应进行空载或试车,确认无误方可投入生产。
9) 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10) 司机必须在有佩有指挥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相应紧急措施。
11) 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警报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12) 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不得擅离操作岗位。
13) 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时应用低速起升。
14) 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点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5) 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6) 操作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一挡然后逐级加挡,每挡停1-2S,直至最高档。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动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方向。
17) 操作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1米。
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 ㎝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18) 起重机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9) 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
20) 操作室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妨碍操作的的物品。
21) 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2) 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1) 遇有恶劣侯气如大雨、大雾、大雪和施工作业面上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影响安全施工时。
(2) 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3) 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4)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严禁有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或便溺。
23) 季在塔机操作室取暖时,应采取防触电和火灾的措施。
24) 施工现场塔吊大臂有交叉的地方,A塔与C、B塔吊的大臂相互有交叉,B塔与A、D、中建八局两台塔吊的大臂有相互交叉,C塔与A、D塔吊的大臂有交叉,D塔与C、B、中建八局南侧的大臂有交叉,塔司在操作时要求注意观察相互间的大臂、小车位置以免发生相互间的碰撞。遇有交叉作业时,低处塔吊必须先让高处塔吊先行,的原则进行回避
25) 施工现场的所有塔吊的吊钩不得出施工红线以外。C、D塔吊的吊钩不得出男侧围墙。
26) 施工现场的塔吊的顶升作业,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并要求说明计划顶升高度、铆固情况。
27) 对塔吊的检查、维修、加油、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8) 作业完毕后,吊钩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位置上。
29) 每天填写机械履历表,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安全部。
2、 信号工安全交底
1) 号工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 信号工、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 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4)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2) 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3) 正确的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4) 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5) 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6) 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7) 吊运超长钢筋或大模板时,必须系挂溜绳。
5) 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1) 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2) 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3) 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4) 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 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6) 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6) 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7) 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绳索。
8) 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9) 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后方可起吊。
10) 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宜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11) 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12) 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13) 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应紧线器紧固。
14) 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15) 长期不使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16) 信号工不得引导塔吊到施工作业区以外的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在引导塔吊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加强观察避免塔吊臂与塔吊钢丝绳发生缠绕事故。
塔吊厂家负责人:
施工现场负责人:
塔吊司机: 信号工:
塔吊编号: 200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