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1、安全帽:在配戴安全帽时,应先检查安全帽外壳是否有破损,内部帽带是否齐全,无破损、发霉;帽扣是否有脱落、破坏;如发现以上情况,应及时更换安全帽,不得戴有“病”的安全帽进入现场进行工作。
2、安全带(索):
①安全带(索)应高挂低用,防止摆动和碰撞,安全带(索)上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
②安全带应经常性作重力试验,试验方法为:用80kg重的砂袋做自由落体试验,未出现破损,断裂者方可继续使用。若有轻微破损,都不得进入工地现场使用。
③安全带(索)若外观有破损和发现异味(发霉味)时,立即更换。
④安全带(索)使用3年后,必须立即报废,不得进入现场使用。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带鞋带者必须系牢,进入高处作业者,不得穿光面或硬底鞋。
4梯子:
①电动升降梯:电动升降梯必须两人或以上同时操作,一人在上,下面须有人看护。移动时,必须上下协调好后,方可。梯的行走道路,必须无障碍、硬化。
②铝合金伸缩爬梯:爬梯下垫层必须平整、硬化,爬梯的伸缩节必须扣 牢,并把梯绳捆牢。爬梯升高超过4M时,梯下必须有专人看护,禁止一 人独自爬攀。爬梯须和固定物(如:墙、柱)捆牢,梯子倾斜度不大于600。
③竹梯子:竹梯子上下端必须绑扎牢固,放置路面必须经过平整、硬化。梯子上只允许一个人操作,梯子的倾斜度不得大于600,梯子上有人不准移动。
二、钢构吊装施工安全措施
在具体操作中,工人需遵照起重工作规范进行工作,并特别注意如下事项:
找准吊点;
1. 捆绑合理;
2. 起吊平稳;
3. 起吊10分钟后停留5~10分钟,以观察吊重工具的变形情况;
4. 起吊信号统一、联络清晰、可靠;
5. 落地处用垫木缓冲;
6. 落地后确保平稳;
7. 酒后严禁作业;
8. 无证不能上岗。
三、 安全用电措施
1.保证可靠的接地与接零,必须按本设计要求设置接地与接零,杜绝疏漏,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地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向线、工作零线相区别,杜绝混用,保护零线应由电源进线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并作重复接地。且在配电线路和末端分支线分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如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米时,采用绝缘截面不小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管道、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地、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设备作保护接零,有的设备作保护接地。
2.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与维修及维修人员的操作必须符合JG--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秒。漏电保护器前应有隔离开关。
4.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设端正、牢固,不得拖地放置。导线之间的接头(含地线的接头)必须绝缘包扎。导线上严禁搭、挂、压其他物体。配电箱与开关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并应配锁由专人负责。
5.电气装置应定期检修,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禁止带电操作,悬“不得合闸”标志牌,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对各类用电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培训。
四、安全防火措施
1.根据施工现场防火要求和施工进度,按GBJ140-9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置灭火器,一般临时设施区、施工区域每100m2配置两只灭火器;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每25m2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2.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焊、割作业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到“二证、一机、一监护”,即:焊工操作证、动用明火许可证、灭火器到位、监护人落实。焊、割作业前清除周边、下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其他可燃杂物;高层、临边焊割设置火花接收器,防止火星坠落引起火灾事故。立体交叉施工,焊、割作业应做好协调工作,避开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其他施工作业(如防火喷涂、喷漆等)。
4.氧气、乙炔瓶库(或其他储存设施),二库之间设置检举不得少于2m;使用时氧气、乙炔二瓶间距不得少于5m;与明火作业点间距不得少于10m。夏季高温对氧气、乙炔瓶(库)采取遮阳措施,防止太阳晒。
5.合理配置及定期检查各种保护电器,对电路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6.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准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7.在总配电箱配置绝缘灭火器材。
8.加强电气设备相间和相-地间的绝缘、防止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