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
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
4.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5.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6.操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7.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8.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为保证手持电动工具的正常使用,在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9.使用角磨机、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术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同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5)角磨机应双手紧握,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防止角磨机横向打滑,设备停用后立刻关闭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