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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槽挖泥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3月19日
一、施工顺序:
按设计图纸断面尺寸及施工分区断面顺序施工:
 
 1、按预定分区顺序组织施工,尽可能减少船组间的相互干扰,施工前可依据地质资料及实测原地形地貌,适当调整基槽的挖泥分界线,使得各区间工作大致平衡,形成流水作业,施工船组间的相互干扰减至最低。同时依据浚前测量资料按设计边坡确定基槽、区域的开挖放坡边界。
2、各区均采用分层分条开挖法,分层厚度控制为2m,为确保基槽开挖过程中不发生塌坡,挖泥时依据土质及土层厚度按设计要求采用阶梯法放坡。
3、挖泥采用导标法及实时动态GPS自动定位系统配合,施工过程中勤打水,控制挖泥深度,特别是边坡及斗位联接处,防止超挖超宽。各层挖泥土样及施工记录及时报送现场工程师。
4、挖泥深度的控制:码头基槽按设计标高及实际地质质情况控制挖泥深度;港池按标高控制挖泥深度,挖至-12m标高。
5、疏浚土必须按海管区和有关部门要求抛至规定的抛泥区内,严格按国家海洋局管区规定的区域进行抛泥。
 
二、环境因素及危险源、危险点:
1环境因素:
1)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①施工中,驳船、民船抛石,陆域回填,堤心石、护面垫层作业,护岸砌筑等过程均可产生泥沙落海,或挠动底泥产生悬浮泥沙。
②施工人员和船舶工作人员生活污水
③船舶含油污水
2)噪声污染
3)施工期固体废弃物
4)其它污染因素,如船舶工作中,还将船舶废气等污染局部环境。
2、危险源及危险点:
1、通道、场所有油污、泥水、杂物和器具;2、通道、场所有孔洞不按规定防护和设置警示标志;3、通道、场所无照明或照明不足;4、通道、场所转弯处、高低处和对低于人体高度通道口无安全标志;5、救生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未按规定地点存放;6、救生消防器材老化无定期检验;7、救生消防器材支架及装置有缺陷;8、各类机械周边有油污杂物;9、锚机制动器失灵;10、锚缆扭股,断丝磨损超标;11、导缆装置损坏;12、机械“带病”作业;13、栏杆和扶手未设置或不牢靠;14、船用跳板安全网铺设不符合要求;15、人员未从跳板上下船;16、易燃易爆品安全距离不足;17、易燃物料间未使用防爆电器;18、挖泥机构安全装置失灵;19、钢丝绳断丝或磨损超标;20、拖轮拖锚没听指令速度太快;21、挖泥机构旋转区域未设置警界线;22、船舶靠档操作不当断缆;23、抓斗提升高度不足;24、船舶未显示好号灯、号、信号旗;25、作业区域未办理航行通告和许可证;26、应急电源(灯具)达不到标准要求;27、门、窗仓盖密封性差;28机舱不清洁,工具摆设无序;29、机舱入口处无悬挂“禁止入内”、“禁止烟火”安全标志;30、设备无定期检修、保养31管路无漆色标识、无禁止动火标识;32、电气设备无接地保护;33、电气设备未按期保养绝缘老化;34、电线敷设不规范;35、机器转动部位无防护罩或防护不严密;36、机械设备无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37、机器检修保养未悬挂各种标志牌、夜间无显示警示灯;38、高处检修保养无安全防护措施39机舱噪声超过90分贝无戴耳塞4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无防暑降温措施;41、排烟管绝缘层包扎有缺陷;42、各类警报装置失灵;43、配电房(柜)前后无铺设绝缘板;44、油舱(柜)加油无防护措施;45、航行过程未按海上避碰规则和雾中航行规则操纵;46、卸泥区突遇大风浪。
采取预防措施:
1、加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增加安全警示标志。2、增加夜间施工照明和夜间船舶警示灯,救生消防器材应配足,按规定地点存放,要定期检验、更换。3、加强对施工设备检查,及时修理。4、严禁机械带病作业。5、临边要装设牢靠栏杆或扶手。6、船员上下船要搭铺设符合要求跳板、安全网。7、易燃易爆品要隔离放置,装防爆装置。8、挖泥机构旋转区应画出警界线。9、高空作业必须有防坠落措施。10、机舱通风条件差,湿温度超过30度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三、操作规程及安全防护用品
1、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挖泥船舶。
2、挖泥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
3、挖泥船驳在海上施工应先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4、挖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
5、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
6、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
7、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
8、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
9、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
10、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或抓斗支撑牢固。
11拆装抓斗时,较重斗件应使用吊机或滑车组。
12、泥驳不得超载。泥驳装载过程中的纵横倾角应在允许范围内。
13、卸泥时,泥驳不得在横浪或转向航行过程中卸泥。
14、清除泥舱内较重杂物时,绳索、卡具及捆缚方式应安全可靠。提升前,舱下人员应撤离。用泥驳的绞缆机向外拖曳杂物时,绞缆人员应站在缆绳的侧面,其他人员不得靠近缆绳。
15、装泥过程中泥驳舱内不得打捞杂物,确需打捞时应停止装泥作业。
16、泥驳的甲板工作场所及通道保持整洁、通畅,及时清理油质、污泥等,不得堆放杂物。
17、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8进入下列水上场所,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
(1)、在无护拦或1米以下低舷墙的船甲板上;
(2)、在工作船、舢板、木筏、浮筒等上;
(3)、在各类施工船舶的舷外或临水高架上;
(4)、乘坐交通工作船和上下施工船舶时;
(5)、在未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上;
(6)、在已成型的码头、栈桥、墩台、平台或构筑物边缘2米范围内;
(7)、在其他水上构筑物或临水作业的危险区域。
四、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航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避碰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
2、水上作业遇有超过船舶作业性能的工况条件或无法看清场地的能见度不良天气,应停止作业;
3、施工船舶必须在核定航区或作业水域内施工;
4、作业、航行或停泊时,施工船舶应按规定显示号灯或号型;
5、上下船舶应安设跳板,张挂安全网。使用软梯上下船舶应设专人监护,并备有带安全绳的救生圈;
6、抛锚应在专人指挥下进行,并根据风向、潮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管道、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
7、抛锚过程中,施工船舶的锚机操作者应视锚艇和本船移动速度以及锚缆的松紧程度松放缆绳,不得突然刹车;
8、作业人员不得骑跨缆绳或站在缆绳圈内,向缆桩上带缆时不得用手握在缆绳圈端部;
9、作业人员进入封闭处作业时,封闭处所外应有监护人员,并确保联系畅通;
10、在封闭处所内动火作业前,动火受到影响的舱室必须进行测氧、清舱、测爆。通风时,严禁输氧换气。作业时,必须将气瓶或电焊机放置在封闭处所外;
11、施工船舶不得搭乘或留宿非作业人员;
五、事故自救、互救方法及现场处置方案
1、溺水急救
(1)、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2、自救与救护
1、当发生溺水时,不熟悉水性时可采取自救法:除呼救外,取仰卧位,头部向后,使鼻部可露出水面呼吸。呼气要浅,吸气要深。因为深吸气时,人体比重降到0.967,比水略轻,可浮出水面(呼气时人体比重为1.057,比水略重),此时千万不要慌张,不要将手臂上举乱扑动,而使身体下沉更快。
    会游泳者,如果发生小腿抽筋,要保持镇静,采取仰泳位,用手将抽筋的腿的脚趾向背侧弯曲,可使痉挛松解,然后慢慢游向岸边。
    救护溺水者,应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观察清楚位置,从其后方出手救援。或投入木板、救生圈、长杆等,让落水者攀扶上岸。
 3出水后的救护:
    首先清理溺水者口鼻内污泥、痰涕,取下假牙,然后进行控水处理。救护人员单腿屈膝,将溺水者俯卧于救护者的大腿上,借体位使溺水者体内水由气管口腔中排出。有些农村将溺水者俯卧横入在牛背上,头脚下悬,赶牛行走,这样又控水、又起到人工呼吸作用。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已停止,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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