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地基安全技术交底
1、挖基施工宜在枯水或少雨季节进行,并应连续施工,有支护的基坑应采取防碰撞措施,基坑附近有管网或其他结构物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中等以上降雨期间基坑内不得施工。
2、基坑内作业前,应全面检查边坡滑塌、裂缝、变形以及基坑涌水、涌砂等情况,并应翔实记录。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3、大型深基坑除应遵循边开挖、边支护的原则施工外,尚应建立边坡稳定信息化动态临控系统。
4、开挖和降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丌挖应视地质和水文情况、基坑深度按规定坡度分层进行,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或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
2)开挖影响邻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开挖过程中应监测边坡的稳定性、支护结构的位移和应力、围堰及邻近建(构)筑物的沉降与位移、地下水位变化、基底隆起等项目。
4)基坑顶面应设置截水沟。多年冻土地基上开挖基坑,坑顶截水沟距基坑上边缘不得小于 10m,排出水的位置应远离基坑。
5)排水作业不得影响基坑安全,排水困难时,应采用水下挖基方法,并应保持基坑中原有水位。
6)爆破开挖宜采用浅眼松动爆破法。爆破作业应符合现行《爆破安全规程》(CB 6722)的规定。
7)开挖影响既有道路车辆通行时,应制订交通组织方案。
8)冻结法开挖时,制冷设备的电源应采用不同供电所双路输电,应分层冻结、逐层开挖,不得破坏周边冻结层,基础工程施工应在冻融前完成。
9)弃方不得阻塞河道、影响泄洪。
10)基坑周边 1m 范围内不得堆载、停放设备。
11)深基坑四周距基坑边缘不小于 1m 处应设立钢管护栏、 挂密目式安全网,靠近道路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带。
5、坑壁及支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水文、地质、开挖方式及施工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坑壁的支护措施.并严格执行。
2)顶面有动载的基坑,其边沿与动载之间应留有不小于 1m 宽的护道,动荷载较大时宜适当加宽护道;水文和地质条件较差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支护结构应通过设计计算确定,支护结构和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应满足基坑开挖施工的要求。
4)直接喷射混凝土加固坑壁,喷射前应清除坑壁上的松软层及岩渣。锚杆、预应力锚索和土钉支护施工参数应通过抗拉拔力试验确定。
5)加固坑壁应按照设计要求逐层开挖、逐层加固,坑壁或边坡上有明显出水点处应设置导管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