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应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关键的工序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技术交底书进行审查;
2)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做好:
(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
(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
(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
(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
(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7)监理工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8)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