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建湘南路三标亮化工程 | 分部分项 工程名称 | 土方开挖与回填 | |
交底内容: 1、按施工员提供的管道位置石灰线开挖至指定深度。 2、开挖时应按规定放坡,在回填地段开挖沟槽或雨季施工时,可酌情加大边坡或采用支撑及其它相应措施,保证沟槽不坍塌。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段施工时,应采取降低水位或排水的措施。沟槽内的积水应及时排除,不允许沟槽内长时间泡水。 3、开挖沟槽时,沟底设计标高以上0.2~0.3m的原状土应予保留,禁止扰动。铺管前用人工清理,如局部超挖,需用砂或合乎要求的土填补并分层夯实。 4、沟底埋有不易清除的块石或为风化岩时,应铲除至设计标高以下0.15~0.2m,然后铺上沙土整平夯实。 5、开挖沟槽,遇有管道、电缆、地下构筑物时,予以保护并及时与项目部联系,协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 6、在管道安装与铺设完毕后应尽快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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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 接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