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 或层次 | 主体 | |||||||
施工内容 | 满堂钢管架 | 交底项目 | 钢管架搭设 | 交底日期 | |||||
交底内容: 1、钢管采用Φ48×3.5的钢管,弯曲,扭裂变型,锈蚀的钢管不得使用; 2、扣件必须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过程中应服从施工员的指挥。 4、钢管支撑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模板设计)要求进行搭设,立杆、横杆、水平拉杆、剪刀撑、扫地杆不能漏设、少设。 5、扣件连接要求:内璧圆弧度要求精确,与钢管扣紧时,接触面不小于30%,螺栓不宜拧过紧,拧紧程度一般控制在40N.M-60N.M之间,最大不得超过65N.M,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6、搭设过程中,应注意工人上下的操作安全,上下不得在同一条直线上,扣件及操作工具应放妥稳,以防掉落砸伤人。 7、水平拉杆不得采用对接,必须采用搭接。 8、未详事项严格按照《建筑企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 |||||||||
交底人 | 被交底人 | ||||||||
项 目 负责人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