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结构必须进行施工设计,经计算确定。
2. 提升机构及其安全装置应进行空载、额定荷载、偏载和超载的运行试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3. 现场自制吊篮式脚手架时,在制作过程中必须设质量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工序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4. 吊篮式脚手架安装后,应以2倍额定荷载作用于吊篮上,对脚手架进行强度和稳定性检验,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5. 悬挂结构与构筑物必须锚固;悬挂结构与吊篮必须连接牢固;悬臂长度应使悬挂吊篮的钢丝绳与地面呈垂直状态;悬挂结构各悬臂梁(架)必须用杆件连成整体。
6. 安装、使用、移动、拆卸脚手架时,其下方必须划定作业区,并设安全标志,专人值守,严禁人员进入作业区;脚手架安装后,必须设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碰撞,严禁松动锚固构造。
7. 提升机构的设计应采用容许应力法计算,提升钢丝绳应采用钢芯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提升机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2;单跨吊篮的升降可采用手搬葫芦,多跨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且应设同步升降控制装置。
8. 吊篮必须装设安全锁,并设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每根保险绳应设安全锁;使用手搬葫芦时,应装设防止吊篮发生自动下滑的闭锁装置,升降时应同步,保持平衡;使用电动葫芦时,必须设行程限位器。
9. 吊篮节点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得使用扣件(或碗扣)连接;吊篮底板必须严密。采用木板时,其厚度不得小于5cm;采用钢板时,应有防滑构造;吊篮宽度宜为70cm,长度不得大于6m;吊篮靠构筑物一侧必须设一道防护栏杆,其高度不得小于80cm,其余侧面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其上杆高度不得小于1.2m,下杆高度应居中设置。栏杆内侧底部必须设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其上部采用密目安全网等封严,并固定牢固。
10. 使用两个以上脚手架时,不得将两个以上脚手架连接在一起,同时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