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施工部位 或层次 | 主体 | ||||||
施工内容 | 零星工程 | 交底项目 | 零星作业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交底内容: 1、 进入工地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遵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不得穿拖鞋或光脚上班。 3、不得在工作地点或工作中开玩笑、休闹以免发生事故。 4、不得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5、在临时工棚内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擅自使用者,一经查获,要进行处理。 6、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7、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或施工管理人员汇报。 | ||||||||
交底人 | 被交底人 | |||||||
项 目 负责人 | ||||||||
执行情况 |
安全员: 年 月 日 | |||||||
注:本表一式3份,交底人、安全员、被交底人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