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 分部工程 | 路基工程 | ||
分项工程名称 | 土方开挖 | ||||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土方开挖不论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取爆破施工时,应经设计部门审批。 2、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地方进行挖土作业时,应设护栏及警示灯等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3、挖掘机和自卸汽车在架空电线下作业时,机械应输电导线的垂直方向保持3m距离,与输电导线的水平方向保持1.5m距离。 4、土方施工时,如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根据土壤的实际性能计算其稳定性,再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案。 5、机械挖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挖至槽底时应留不小于20mm厚土层。用人工清底,以免扰动基面。 (2)挖土应与支撑相互配合,应支撑及时。 (3)对施工段内有地下电缆和供排管道是时,必须查明走向,用明显记忆标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机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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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单位 |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 接收单位 | |||
交底人 | 接收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