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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程施工安全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2月01日

工程名称

南宁市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

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防火工程

交底内容:

1、在办公场所、生活区、作业区内不得乱扔烟头。

2、不得私接电气用具或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防止电器起火。

3、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疏散,快速走到安全地带。

4、消防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妨碍消防器材的使用。

5、学会使用干粉灭火式、泡沫式灭火器,并定期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器材是否处于有效、完好、适用状态。

6、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拔打火警“119,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7、遇火灾必须积极参加灭火救灾,服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

 

 

 

 

 

 

交底单位

竹排冲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配套道路-锦春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接收单位


交底人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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