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时,压路机应先起步后才能起振,内燃机应先置于中速,然后再调至高速。
2、变速与换向时应先停机,变速成时应降低内燃机转速。
3、严禁压路机在坚实的地面上进行振动。
4、碾压松软路基时,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辗压。
5、碾压时,振动频率应保持一致。对可调振频的振动压路机,应先调好振动频率后再作业,不得在没有起振情况下调整振动频率。
6、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应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
7、上、下坡时,不得使用快速挡。在急转弯时,包括铰接式振动压路机在小转弯绕圈碾压时,严禁使用快速挡。
8、压路机在高速行驶时不得接合振动。
9、停机时应先停振,然后将换向机构置于中间位置,变速器置于空挡,最后拉起手制动操纵杆,内燃机怠速运转数分钟后熄火。
10、其他作业要求,应符合JGJ 33—2001第5.7节静力压路机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