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找平放稳。
2.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或干燥木板。
3.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4.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人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5.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6.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7.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音。
8.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9.应检查并校正供水系统的指示水量与实际水量的一致性;当误差超过2%时,应检查管路的漏水点,或应校正节流阀。
10.应检查集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