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带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的一般规定要求,执行规定的各项检查与保养后,方可启动发动机。注意各种仪表指示、认为正常后,才可开始工作。
2.开始工作前,应先试运转一次,检查各限位保险是否齐全正常,各机构的工作是否正常,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应加以调整或维修。
3.起重机工作前检查距尾部的回转范围50cm内无障碍物。
4.起重机吊起满载荷重物时,应先吊起离地面20~50cm.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确认可靠后,才能继续起吊。起吊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或行走。
5.作业时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满载荷或接近满载荷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和降落臂杆。
6.起重臂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制造厂规定。无资料可查,不得超过780.
7.起吊重物左右回转时,应平稳进行,不得使用紧急制动或在没有停稳前作反向旋转。起重机行驶时,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
8.起重机需带载荷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额定重量的70%,行走时,吊物应在起重机行走正前方向,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行驶速度应缓慢。严禁带载荷长距离行驶。
9.起重机吊起重物时,应严格注意起吊重物的升降.不使起重吊钩到达顶点。
10. 起重机必须置于坚硬而水平的地面上,如地面松软不平时.应采取措施整实整平。起吊时的一切动作要以缓慢速度进行,严禁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1.起重机工作完毕后起重臂停在约450处,离开作业面,停在坚硬可靠的地基上。然后将发动机熄火关闭电门,操纵杆推进空挡位置,制动器处于制动制动状态。冬季应将水箱、水套中的水放尽,水门打开。锁住驾驶室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12.如通重大构件必须使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时,构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台起重机所允许起重量总和的3/4。绑扎时注意负荷的分配,每台起重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的80%,以免任何一台负荷过大造成事故。在起吊时必须对两台机进行统一指挥,是两台机动作协调互相配合.在整个吊装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都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起重机操作时必须由持有有效起重指挥证的挂钩工进行指挥。
13.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