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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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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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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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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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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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本技术交底内容适用于公路工程施工中的路基、路槽、高边坡、桥梁基础等土方工程。
1、主要机具
(1)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头与平头两种)、手推车、小白线或20#铅丝和2m钢卷尺、坡度尺等。
2、作业条件
(1)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4)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低于开挖面0.5m,然后才能开挖。
(5)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加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6)选择土方机械,应根据施工区域的地形与作业条件,土壤类别与厚度、总工程量和工期综合考虑,以能发挥施工机械效率来确定,编好施工方案。
(7)施工区域运行路线的布置,应根据作业区域工作的大小机械性能、运距和地形起伏等情况加以确定。
(8)在机械施工无法作业的部位和修整边坡坡度和清理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3、操作工艺
工艺流程:
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 →分段分层平均下挖 →修边和清底
(1)坡度的确定:
1)在天然湿度的土壤中,开挖基础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时,可不放坡、不加支撑。
(a)密实、中密的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0m;
(b)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c)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d)坚硬性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表1—311的规定。
3)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土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如地质条件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1--312确定。
4)挖方经过不同类别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作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各类土的挖方边坡坡度 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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