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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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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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ZNLAQ-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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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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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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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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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短桩施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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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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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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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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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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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一、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要求
1. 混凝土输送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后持证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露,女工应工作帽。
5. 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 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9. 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10. 自选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1. 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2. 机械作业时,所有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3. 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起重吊装作业时机械设备与周边高压线路安全距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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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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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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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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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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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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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ZNLAQ-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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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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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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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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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短桩施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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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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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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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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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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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14. 作业前必须检查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开关、防脱钩装置及吊索具,确认安全。
15. 作业前必须了解现场的道路、构筑物、架空电线及吊物的情况。
16. 作业时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7. 不得随意拆改安全防护装置、限位装置。
18. 严格执行“十不吊”安全作业规定。
信号不清不准吊;斜拉斜拽不准吊;危险物品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方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体不准吊;
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不准吊;
物体重量不明或超过允许范围不准吊;
19. 起吊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10~30cm,经确认安全以后方可再行提升。对可能动转动的重物,必须拴控制绳。
20. 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穿行或停留。
21. 起升和降落的速度应均匀,严禁忽快忽慢或突然制动。回转动作应平稳,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反向操作。
22. 卷筒土上的钢线绳应联接牢固、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的钢丝应保留3圈以上。
23. 作业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二、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相应的操作人员(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起重机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原厂使用规定进行操作。 2、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现场周边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中起重臂仰角不得超过规定,起重臂下严禁站人。严禁酒后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时,要设置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人员、车辆进入作业区。 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称系统的操作阀。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作业中严禁猛起猛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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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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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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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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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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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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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ZNLAQ-09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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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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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轨道交通二号线中南路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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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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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护短桩施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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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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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运输机械操作工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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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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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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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4、起重机启动前应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安全防护装置及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2)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3)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等添加充足; (4)各连接件运转自如、无松动。 5、在进行装卸作业时,运输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吊物不得从运输车驾驶室上通过。 6、分班操作机械的人员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上机前必须检查机械前一班的运行记录及交接 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7、起重机司机、指挥员、司索工在作业前应共同交底,统一信号,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 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保险绳的挂钩方法是:尽量高挂低用。
8、指挥人员应正确选择指挥位置,和司机、司索人员相互可视程度良好,不准站在吊物易碰难躲和无防护措施的危险部位、作业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兼做司索作业。
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的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10、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待起吊物稍离地面后,确认重物已挂牢,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机的可靠性均良好,再继续起吊。在重物升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把脚放在制动踏板上,密切注意起升重物的动向, 防止出现其他问题。当起重机停止运转而重物仍悬在空中时,即使制动踏板被控制固定,但脚仍应踩在制动踏板上,等起吊物水平惯性稳定下来再行垂直落物。
12、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方可进行作业。
13、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60°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或断开电源,将各操作杆杠在空挡位置,各制动机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棚应关门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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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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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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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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