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
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建设单位
|
商丘海亚置业有限公司
|
|||
设备名称
|
|
作业内容
|
|
|||
交底部门
|
|
交底人
|
|
施工期限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
||||||
|
||||||
交底内容:
1.提升机使用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司机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
2)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必须时应设专人监护;
3)提升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得进行保养、维修,排除故障应在停机后进行;
4)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标准;
5)维修主要结构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6)维修和保养提升机架体顶部时,应搭设上人平台,并应符合高处作业要求。
2.提升机应由设备部门统一管理,不得对卷扬机和架体分开管理。
3.金属结构码放时,应放在垫木上,在室外存放要有防雨及排水措施。电气、仪表及易损件的存放,应注意防震,防潮。
4.运输提升机各部件时,装车应垫平,尽量避免磕碰,同时应注意各提升机的配套性。
|
||||||
补充作业指导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