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保和长春片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标段) |
施工地点 | 成都市成华区保和长春社区四、东升社区十组范围内 |
施工单位 | 四川关家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交底人签字 | |
设备名称 | 交底时间 | ||
1.一般要求 (1)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 (3)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6)机械通过桥梁前,应了解桥梁的承载能力,确认安全后方可低速通过。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7)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8)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9)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10)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11)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1)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 3)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4)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2)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3)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14)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5)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2m内使用机械作业。 (16)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应将机械停放在地势较高的坚实地面。 (17)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机械设备机体及工作装置运动轨迹距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土方铲运机械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进行铺垫加固。 (4)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5)挖槽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沟槽边保持1.5m以上的安全距离。 (6)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7)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8)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9)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转向高坡一边。 (10)挖掘机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停机时必须将行走机构制动。 4.装载机 (1)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2)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3)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4)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 (5)下坡应采用低速档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箱,严禁车箱内有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7)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8)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制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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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收 交 底 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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