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 编号 | KY-Ⅱ-C2-7-S- CLG1H-031 | |||
工程名称 | 昆玉铁路扩能改造工程2标 | ||||
施工单位 | 中铁六局昆玉指挥部隧道分部 | ||||
交底提要 | 动力机械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 交底日期 | |||
交底内容: 动力机械操作工安全技术交底 1.内燃机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安装在室内的内燃机排气管必须引出室外。排气管不得与可燃物接触。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保持室内良好的通风条件,添加燃油或润滑油时严禁烟火。 (2)使用手摇柄启动内燃机时,应由下向上提动手摇柄。使用手拉绳启动内燃机时,严禁将绳端缠在手上。 (3)当发动机过热时,不得立即打开水箱盖,应待温度降至正常后再打开。打开水箱盖时,必须带手套操作,不得面对水箱加水口。 (4)操作人员发现机械设备有异响、异味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查。 (5)严禁用明火加温汽油机。使用明火加温柴油机时,必须由专人看管。 (6)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清洗内燃机空气滤清器和芯。 2.空气压缩机操作工操作安全技术 (1)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稳固。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机组应置于平整坚实的地面,并挡掩牢固。 (2)电动空气压缩机及启动器的外壳的保护接零必须完好。 (3)储气罐安全阀每半个月应作一次手动试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 (4)机械运转时,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压力表,其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如发生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机检查。 (5)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风口对人。 3.动力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