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交底项目:中小型机械操作工
内容摘要:
1.现场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如须移动,必须经过现场市工负责人同意方可移动。
2.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3.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后方准使用。
4.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有接零、接地线,电阻不大于10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5.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6.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7.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责任制。
8.操作工应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构造、原理、性能、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9.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旋转机订严禁戴手套。女工要戴女工帽,长发不得外露。
10.使用移动型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的规定,禁止在无穿戴任何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11.机械设备使用前应检查各部位另配件、防护装置、尤其是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等是否齐全有效,并进行试运转,确认安全后方使用。
12.使用移动型机具应按规定设辅助人员,多机同时作业、要设监护人。二人以上共同作业时,必须有从有主,统一指挥。
13.工作中精力要集中,不准开玩笑、打闹,不准睡觉和看书报,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14.各种机械不准超载运行,运行中发现有异声、杂音或电机过热(超过电机铭牌规定温度)应停机检修、或降温,严禁在运行中检修、保养。
15.按时做好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加注润滑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中途停电,应切断电源。
16.检修机械、电器设备时,应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最好设监护人,停电牌应谁挂谁取。
1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或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箱加锁,并作好“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
18.操作人员应作好机械的使用、停用、维修、保养记录。
交底人签章:
接受交底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