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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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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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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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干流堤防应急度汛工程中上游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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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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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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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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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铲、运机械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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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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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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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
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一)铲土运输机械和基础施工机械操作工操作安全要求
l.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装载机操作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主管单位颁发的资质证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
3.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械、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5.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警和防护装置。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
6.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件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行部件、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8.机械操作人员应与配合人员协调一致。
9.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工: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发生暴雨、雷雨、水位暴涨;
(3)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0.机械在社会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1.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2.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二)推土机
1.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方木将推铲垫稳,除驾驶室外,推土机的任何部位严禁载人。
2.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推土机向堤坝后坡推土时应设专人指挥。
4.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应大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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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挖掘机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土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边坡保持1 5m以上的安全距离。
3.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7.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装载机
l.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2.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箱。严禁车箱内有人。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3.在淘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边坡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
4.作业时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停机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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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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