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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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泽城二号地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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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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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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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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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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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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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丝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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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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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学习熟知套丝机构造性能、操作和保养方法,方准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套丝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
3、操作人员上班前不准饮酒。
4、操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开动套丝机时严禁戴手套和围巾,长发应配戴帽子并将长发盘在帽内。
5、套丝机在使用操作中操作人员必须精神集中,禁止玩笑、嬉戏、闲谈、打瞌睡。
6、套丝机的各种轮、带传动部分必须装设防护罩,已装好的不得随意拆除。
7、套丝机必须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或代替其他机械使用,也不得带病运转。使用中停电或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拉闸断电停止使用进行修理。电器部分故障由电工负责修理。
8、套丝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周围不得堆放与加工无关的物品。
9、设机长负责制,委派专人负责机械并在操作台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
10、 套丝机使用前应检查电气开关,接地或接零装置齐全完好有效;传动及电气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牢固。工件夹具的完好。电源接线应由持证的电工负责,严禁私拉乱接,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1、 套丝机运转操作时应佩戴防护眼镜,防止铁屑溅入眼内;⑴严禁用手摸身触或用棉纱擦拭工件和套丝机操作平台;⑵严禁用手直接清除铁屑;⑶严禁测量或找正工件;⑷严禁换装工件;⑸严禁用人力或工具强制套丝机制动;⑹严禁用手接切断的工件。
12、 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加工工件过长时应加设托架,不准用人托扶。
13、 套丝机未停止运转时,不准送进或拿取工件。
14、 在夜晚及阴暗场所加工工件时,如需使用移动照明设施,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当更换工件、装卸工具、修理套丝机或有事必须离开时,应断电拉闸。工作完毕后将操作手柄放回零位。 断电拉闸,清除铁屑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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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签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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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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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 底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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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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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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