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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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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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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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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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1、 办理工作票,作业人员学习所列安全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签字确认,工作负责人与运行值班员共同确认所列安全措均已执行完毕后方可开工。
2、 不能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不得单独作业,,作业人员必须轮流休息,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电焊手套等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3、 现场要设置好安全围栏悬挂安全标示牌。
4、 设置专人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监护人对任何不安全现象提出的制止、整改命令。监护人在现场并确认安全措施正确执行后才能进行作业。监护人要能看到现场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与工作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5、 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6、 使用的临时电源要由电气专业人员拆、接,自己不能私自拆接,电源线要架空布置可随时可靠的切断电源。
7、 不得触碰被检修设备以外的设备、管道。
8、 每次作业前,应彻底检查一次起吊工具,确保起吊工具安全、可靠。
9、 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扎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的挂钩挂在上方牢固的构件上。物品传递要用绳索或专用工具袋,不得抛掷。
10、 搭设的临时脚手架平台必须经安全验收合格并张贴有效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脚手架做好隔离措施,防止溅落的火花堆积后烧毁脚手架。
11、 满足现场的照明条件。
12、 使用电焊机时外壳正确接地,一次线长度小于3米。电焊机、临时电源盘等电气工器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焊机外壳可靠接地,焊机地线接至焊接部位,进入现场要使用带漏电保护器的电源盘,使用前检查线缆是否完好,且漏电保护器动作可靠,以防触电。每次工作完毕后,切断所有电源。
13、 起吊作业前,应确认所使用的起吊工器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外观完好无破损且各功能正常;全部起吊工作由专人统一指挥,信号明确统一;吊运过程中应保持被起吊物稳定,起吊速度保持缓慢均匀,被起吊物不发生偏移,不发生滑档,不发生脱扣,其他人员不得在作业区下方逗留或通过,做到“十不吊”,不得借用脚手架起吊物品,不得超负荷使用起吊工器具。
14、 拆下的零部件做到“三不落地”,工器具和物资材料整齐摆放于铺垫物上,防止物品从高处坠落击伤他人;每次工作结束前清理现场异物、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清点人员及工器具材料等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5、做好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工完料净场地清。
16、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时,用前进行检查,要事先进行电器试验合格,要有电气人 员接线,使用电动工器具要戴防护眼镜,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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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及附近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
施工时需挪动相关电缆,待施工后给予恢复,易造成触电。
(2)防范措施:
施工时应加强电缆保护措施,施工范围与需要挪动电缆要严格施工,避免电缆损坏。
(3)特别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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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项目所在部门工程负责人: 项目所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承包方工程负责人: 承包方专业技术人员:
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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