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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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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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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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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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安全技术交底
1、 办理工作票,作业人员学习所列安全防范措施及注意事项并签字确认,工作负责人与运行值班员共同确认所列安全措均已执行完毕后方可开工。
2、 不能酒后作业、疲劳作业,不得单独作业,,作业人员必须轮流休息,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电焊手套等合格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3、 设置专人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监护人对任何不安全现象提出的制止、整改命令。
4、 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5、 使用的临时电源要由电气专业人员拆、接,自己不能私自拆接,电源线要架空布置可随时可靠的切断电源。
6、 不得触碰被检修设备以外的设备、管道。
7、 每次作业前,应彻底检查一次起吊工具,确保起吊工具安全、可靠。
8、使用电焊机时外壳正确接地,电焊机、临时电源盘等电气工器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焊机外壳可靠接地。
9、起吊作业前,应确认所使用的起吊工器具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外观完好无破损且各功能正常。
10、拆下的零部件做到“三不落地”,工器具和物资材料整齐摆放于铺垫物上,防止物品从高处坠落击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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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现场及附近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和有害物质:
施工时需挪动相关电缆,待施工后给予恢复,易造成触电。
(2)防范措施:
施工时应加强电缆保护措施,施工范围与需要挪动电缆要严格施工,避免电缆损坏。
(3)特别注意事项: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安全,质量,进度,协调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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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交底人员(签字):
项目所在部门工程负责人: 项目所在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承包方工程负责人: 承包方专业技术人员:
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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