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机工
1. 作业场地远离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在作业前必须对设备上方进行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作业。
2. 使用钻机的施工现场,必须按钻机说明书要求清除孔位及周围石块,并整平压实。
3. 作业前,必须了解地质情况,确定地下有无管线、电缆,发现有异物、异样如文物等应立即停钻,上报有关上级领导。
4. 钻机要放置平稳,地面坚实,并用自动微调调整提杆,使提杆保持垂直。
5. 钻机在启动前,操作杆置于空档,进行空运转试验,待仪表、音响、减速制动系统等各部件工作正常,方可作业。
6. 钻孔前,先对准桩位,使钻杆向下,钻头接触地面,再使钻杆转动,不得晃动钻杆。
7. 钻孔时,如遇机架摇晃、移动、偏斜或有异响,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方可施钻。
8. 钻机作业时,有任何报警装置报警,应立即停钻。
9. 钻机旋转时,按喇叭警示,防止碰伤工作人员及周围机械设备。
10. 移机时,注意空中电线,限高标志,以及地面上的桩位及人员。
11. 成孔后必须将孔口加盖保护。
1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13. 采用旋挖机钻孔,钻机就位后,对钻机及配套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如卷扬机、钢丝绳、滑车、钻头、泥浆泵、水泵及电气设备等,是否完好正常,润滑部位加油后检查合格后方可开钻。
14. 采用液压电动反循环钻机钻孔前,应随检查液压油、润滑油情况,注满油料后,旋塞要拧紧、关严。钻机皮带转动部位,必须设有防护罩,所用动力线宜使用橡胶防水电缆。
15. 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它人不得任意登机,操作员在当班时,不得擅自离岗。
16. 每次拆换钻杆或钻头时,要迅速快捷,并保证联接牢靠。严防工具、铁器及螺帽等掉入孔内,必要时孔口应加护盖。
17. 使用反循环钻机钻孔时,对电缆线要严格检查电缆引出线与电源电缆的接头,必须按规定要求绑扎牢固。
18. 钻孔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严禁作业人员下孔内处理故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下到孔内时,应在有护筒或其它防护设施的钻孔中,由潜水人员或具有水下打捞经验的人下到钻孔中处理事故。
19. 钻孔中使用泥浆,应设置泥浆循环净化系统,注意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
20. 钻机停钻时须将钻头提出孔外,置于钻架上,严禁将钻头停留孔内过久。
21. 灌注水下混凝土,应搭设作业平台、溜槽、导管及提升设备,经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2. 夜间施工,特别在灌注水下混凝土时,注意照明安全、交通安全、超重安全、用电安全几项措施。
23. 钻机钻完孔移走时要注意塔架的拆解和位移,特别是用吊车移位时要特别注意吊点的位置,选择确保吊装安全。
24. 泥浆池用三角链旗封闭,并有标牌指示,避免百姓特别是小孩到池中去,以免产生危险。
25. 钻孔桩基坑要用护栏围起,并用较醒目的标记,以防人员和机械掉进基坑中。
未断交的钻孔桩施工应时刻注意交通安全,预防标识牌、指示牌、必须按规定摆放,夜间施工要设指示灯。
三、四川路桥安全生产十八条禁令
一、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穿戴。
二、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持证未落实的条件下冒险组织生产和作业。
三、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
四、严禁压缩合理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五、严禁使用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从事施工生产。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机电设备和特种设备。
七、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的设备设施。
八、严禁不认真执行瓦斯隧道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出登记制度。
九、严禁损坏生产作业防火、防爆、通风、救生等安全设施。
十、严禁在禁烟、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十一、严禁使用未满十六周岁童工作业。
十二、严禁不合格的机具车辆或未经改装合格的机具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或易燃易爆工作场所作业。
十三、严禁水上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救生设备和用品。
十四、严禁作业人员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作业现场。
十五、严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十六、严禁迟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七、严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而继续生产。
十八、严禁非爆破及危险作业人员从事爆破及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