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内容:
1.钻孔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 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使用钻机的现场,应按钻机说明书的要求清除孔位及周围的石块等障碍物。
4.作业场地距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距离应在 200m 以内,启动时电压降不得超过额定电压的
10%。
5.电动机和控制箱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6.安装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杆及各部件无变形;安装后,钻杆与动力头的中心线允许偏斜为全长
的 1%。
7.安装钻杆时,应从动力头开始,逐节往下安装。不得将所需钻杆长度在地面上全部接好后一次 起吊安装。
8.动力头安装前,应先拆下滑轮组,将钢丝绳穿绕好。钢丝绳的选用,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配 备。
9.安装后,电源的频率与控制箱内频率转换开关上的指针应相同,不同时,应采用频率转换开关 予以转换。
10.钻机应放置平衡、坚实,汽车式钻孔机应架好支腿,将轮胎支起,并应用自动微调或线锤调整 挺杆,使之保持垂直。
11.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钻机各部位连接牢固,传动带的松紧度适当,减速箱内油位符合规定,钻 深限位报警装置有效。
12.启动前,应将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启动后,应作空运转试验,检查仪表、温度、音响、制动 等各项工作正常,方可作业。
13.施钻时,应先将钻杆缓慢放下,使钻头对准孔位,当电流表指针偏向无负荷状态时即可下钻。 在钻孔过程中,当电流表超过额定电流时,应放慢下钻速度。
14.钻机发出下钻限位报警信号时,应停钻,并将钻杆稍稍提升,待解除报警信号后,方可继续下
钻。
2-251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15.钻孔中卡钻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下钻。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强行启动。
16.作业中,当需改变钻杆回转方向时,应待钻杆完全停转后再进行。
17.钻孔时,当机架出现摇晃、移动、偏斜或钻头内发出有节奏的响声时,应立即停钻,经处理后, 方可继续施钻。
18.扩孔达到要求孔径时,应停止扩削,并拢扩孔刀管,稍松数圈,使管内存土全部输送到地面, 即停钻。
19.作业中停电时,应将各控制器放置零位,切断电源,并及时将钻杆全部从孔内拔出,使钻头接 触地面。
20.钻机运转时,应防止电缆线被缠入钻杆中,必须有专人看护。
21.钻孔时,严禁用手清除螺旋片中的泥土。发现紧固螺栓松动时,应立即停机,在紧固后方可继 续作业。
22.成孔后,应将孔口加盖保护。
23.遇到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
24.作业后,应将钻杆及钻头全部提升到孔外,先清除钻杆和螺旋叶片下的泥土,再将钻头按下接 触地面,各部制动住,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切断电源。
25.当钻头磨损量达 20mm 时,应予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