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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夯地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表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1月12日

工程名称

烟台东方不锈钢强夯基础工程

施工单位

烟台建设集团钢结构有限公司基础分公司

工序名称

强夯地基施工

交底日期

2011年2月26日

交底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戴好安全帽,施工操作人员穿戴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凡患有高血压及视力不清等症的人员,不得进行机上作业。

    3.施工现场应全面规划,并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其现场道路应平坦、坚实、畅通,交叉点及危险地区,应设明显标志。

    4.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具有上岗证书,懂得本机械的构造、

性能、操作规程,能维护保养和排除一般故障。

    5.驾驶人员及操作者,须领取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准开车。禁止其他人员擅自开

车或开机。

    6.粉化石灰、石灰过筛及使用水泥的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眼镜、手套等。

    7.电气设备的电源,应按有关规定架设安装;电气设备均须有良好的接地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并装有可靠的触电保护装置。

    8.使用夯打操作工艺时,严禁夯击电缆线。

    9.为减少吊锤机械吊臂在夯锤下落时的晃动及反弹,应专门设置吊臂撑杆系统。每天开机前,必须检查吊锤机械各部位是否正常及钢线绳有无磨损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吊锤机械停稳并对好坑位后方可进行强夯作业,起吊夯锤时速度应均匀,夯锤或挂钩不得碰吊臂,

应在适当位置挂废汽车外胎加以保护。

    11.夯锤起吊后,吊臂和夯锤下15m内不得站人。非工作人员应远离夯击点30m以外。 

      12.干燥天气作业,可在夯击点附近洒水降尘。吊锤机械驾驶室前面宜在不影响视线的前提下设置防护罩。驾驶人员应戴防护眼镜,预防落锤弹起砂石,击碎驾驶室玻璃伤害驾驶员眼睛。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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