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 | 四川省佳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工程名称 | 赖家店3号地块(东锦城A区)保障性住房1#楼D、E座 | ||||||
施工部位 | 1#楼D、E座塔吊 | 施工内容 | 塔吊操作 | ||||||
安全技校交底内容 | 交底内容: 0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良好,无色盲,两耳无听力障碍。必须通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0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职。 0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04、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05、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塔吊的性能构造,按塔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应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对机械进行日常保养。 06、塔吊必须有灵敏的吊钩、绳筒、断绳保险装置,必须具备有效的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力矩限制器、驾驶室升降限位器等,上升爬梯应有护圈。 07、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08、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冬季驾驶室内取暖,应有防火、防触电措施。 09、多台塔吊作业时,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 10、塔吊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11、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起吊必须坚持“十不吊”的安全操作规定。 12、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 13、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14、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夹轨钳,切断电源;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6、自升式塔吊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7、塔吊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缆,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旋转。 18、塔吊安装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塔吊。 19、严格执行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制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20、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禁“三违”作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21、严禁任何人员酒后作业、疲劳作业、违章作业;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的有权及时撤离现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 ||||||||
交底人签名 | 接受交底负责人签名 | 交底时间 | 年 月 日 | ||||||
接受交底人签字 | |||||||||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归档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