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管理资料>> 技术交底>> 电力安全>>正文

消防电系统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8日

② 设置在吊顶内嵌入式喇叭,用螺丝将喇叭固定在吊顶支架板上。采用弹簧固定喇叭,将喇叭托入吊顶内再拉伸弹簧,将喇叭罩勾住并使其紧贴在顶棚上,并找正位置。
③ 按产品说明书要求,正确连接三根广播线。
⑹ 端子箱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据规范要求的高度及位置,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将箱体固定在墙壁上(明装),管进箱处应带好护口,将干线电缆和支线分别引入。
② 剥去电缆绝缘层和导线绝缘层,使用校线耳机,两人分别在线路两端逐根核对导线编号。
③ 将导线留有一定长度的余量,然后绑扎成束,分别设置在端子板两侧,左侧为控制中心引来的干线,右侧为火灾探测器及其他设备的控制线路,在压接线前应再次摇测绝缘值。
④ 原则上先压接消防中心引来的干线,后压接火灾探测器的支线。
⑺ 消防专用电话安装: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主要安装于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配电室、主要通风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等其它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经常有人的值班机房,重要的操作室等。电话分机及电话插孔距地高度为1.5m。
⑻ 火灾报警系统主机安装:
① 火灾报警器采用落地安装方式,其底边宜高出地坪0.1~0.2m,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② 引入控制器的电线和电缆符合如下要求: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2根。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的主电源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③ 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
④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接地板至各消防设备公用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不应小于1Ω。
⑼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之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使用。
②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做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1.0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③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的标志。
④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该分开,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⑽ 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施工方法:
①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采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② 联合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③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用金属软管。.
一、消防系统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
消防系统设备调试:
⑴ 调试前准备: 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安装结束后进行;
②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范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
③ 调试前应认真检查各系统,各回路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应及时进行纠正。
④ 检查外围安装的设备是否齐全,若缺少应补齐,并查验安装设备是否与图纸设计的规格、型号相符。
⑤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着调试程序逐项进行。
⑥ 调试前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对施工安装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⑦ 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备品备件等。
⑧ 系统检查:
○A 在导线接入控制器之前,首先使用万用表交流档检查每对导线之间以及每根导线对地是否有强电电压。
○B 用万用表检查每对层线的两根线之间以及每对导线与其他导线之间是否存在短路或接近短路现象;用万表MΩ档测量每对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阻值应大于20MΩ。
○C 控制器通电之前,测量交流电压,检查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接线端子有无松动,电缆是否插牢,带插座的集成电路是否松动。
○D 不接任何外部负载,将控制器开机自检,检查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打印机(如配置)工作状况;检查控制器总线输出电压是否在27V左右。
○E 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及时进行处理。
⑵ 设备单机调试:
具备上述条件后,可对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全部外围设备,报警控制主机,广播主机,消防电话主机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全部正常后方可进行报警系统内调试。
⑶ 报警联动系统设备调试:
当单机通电完成后,将模块连接的外控设备解除,进行报警系统整体调试。对报警主机主要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① 火灾报警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备用电源欠压、过压保护功能。
② 自动状态各连锁关系调试,动作应正常无误,必要时反馈信号可人工模拟。
⑷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
首先编制系统调试方案,依照方案,将系统划分为几部分,有步骤进行调试,按照从局部到全系统的顺序进行.
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在整个工程各个系统全部投运后方可进行。火灾报警系统联调应由总承包单位及业主代表组织,各有关单位共同参加完成。联调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调试完成.
② 各连锁控制对象独立系统调试完成,各子系统正常运转。
③ 模拟各主要部位火灾等信号,按照编制的逻辑顺序模拟。
④ 在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公安部颁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范》,深入检查各部件和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各种设备系统联接与试运转过程中,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详细的统调记录。
⑤ 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分别对各种探测器,集中(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的调试。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 消音、复位功能;
○C 故障报警功能;
○D 火灾优先功能;
○E 报警记忆功能;
○F 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⑧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⑨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⑩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1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2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 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B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3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4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1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配合消火栓、屋顶水箱、送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各个专业进行总体试运转。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填写调试报告。
一、火灾报警系统竣工验收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下列文件,主要由施工单位完成):
⑴ 系统竣工表;
⑵ 系统竣工图;
⑶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⑷ 调试报告;
⑸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火灾报警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如下装置:
⑴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
⑵ 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自动喷水等);
⑶ 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⑷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⑸ 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