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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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厂扶线(梅花山段)迁移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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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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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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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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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交底单位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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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先达电业安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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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内容:本安全技术交底适用于110kV厂扶线(梅花山段)改造工程铁塔组立工序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于110kV厂扶线#12-#16塔所处位置规划为梅县山水名城项目建设用地,梅县人民政府要求对该段线路进行迁移。新立杆塔5基,新建线路长约1.65公里(双回线路),调整#12钢管杆横担,新建杆塔更换导线、绝缘子及金具。
二、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电力生产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较大电网及设备事故;(3)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4)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5)不发生有责任的一般电网事故;(6)不发生生产设备和办公场所的重大火灾事故;(7)不发生本企业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8)不发生电网稳定破坏事故;(9)工程项目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0)不发生其它性质恶劣、造成对社会有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主要交底内容:
1、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的查处力度,有效杜绝施工现场的习惯性违章行为,加强现场监护工作,重点突出“防触电、防高空坠落”工作,坚决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敌人作斗争,确保施工安全在控、受控,做好班前交底记录。
3、健全工程的安全组织机构,其人员必须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更换,有关管理及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和使用管理。
5、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要求配制,对主要施工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并不得以小代大。
6、严禁擅自更改作业方案,若更改须经原编审人员同意。
7、加强现场监督,起吊物垂直下方严禁逗留和通行。
8、拆除受力构件必须事先采取补强措施,严格监护,必要时应编制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9、组塔前,应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分拉线坑,各拉线间以拉线及对地角度要符合措施要求,技术员或安全员负责检查。
10、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且绳卡不得正反交叉设置;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数量应符合规定。
11、组立铁塔现场应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布置,连接地钻群的双钩规格应符合要求并收紧。地钻前应加设挡木。
12、组立杆塔时,永久拉线未全部安装完毕,不得拆除临时拉线。
13、组立杆塔时,永久拉线未全部安装完毕,不得登塔拆除吊点。
14、组立杆塔时,调整杆塔倾斜或弯曲时,应根据需要增设临时拉线;杆塔上有人时,不得调整临时拉线。
15、避免交叉作业,无法避免时,塔上塔下作业应统一指挥,相互协调。
16、搬运塔材遇山路、弯道、雨雪天气等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7、人力抬运时,应绑扎牢靠,两人应同肩、同起、同落。
18、在成堆的角钢中选材时,应由上往下搬动,不得强行抽拉。分料时应按规格、型号分类放置。
19、塔材组装连铁时,应用尖头扳手找孔,如孔距相差较大,应对照图纸核对件号,不得强行敲击螺栓。任何情况下禁止用手指找正。
20、高处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穿软底鞋。
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并不得低挂高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绳)是否拴牢。
22、塔上、地面设安全监护人,及时提醒、监督其系好安全带。
23、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掷。
24、高处作业人员上下传递物件或移送物件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作业人员带重物上塔,塔上移动不得失去保护.
25、加强季节性安全防护工作:雷雨季节要注意做好防塌方、防雷害、防洪、防汛工作;气温高时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业要注意做好防火和防毒蛇、老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害工作;要注意做好防抢工作,等等。
26、应结合现场工作实际,注意开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提出风险和危险点控制措施。
27、应严格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建设施工作业指导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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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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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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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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