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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检修安全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6月01日

交底内容:
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交底中的有关条款,有效防止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保护成品。
1.工作前必须办理工作票(工作联系单),经允许后方可开始工作,严禁无票作业。
2.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防止高空坠落,严禁踩踏楼梯扶手、管道保温设施。
3.使用绝缘梯时,地面上应有专人监护。
4.在高温设备上方或高温管道附近进行工作时,应做好防止烫伤的安全措施。
5.工作前检查作业环境,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6.工作时严禁带电更换灯泡。
7.在特殊区域内工作(如氢区、油区)应做好防火防爆。
8.检修过程中传递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9.工作中做到“三不落地”、“四不伤害”,保护成品,工作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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