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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隧道照明与电气信号设备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30日

交底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与危害因素
1.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2.照明设备使用电压不符合设备电压要求。
3.瓦斯电器信号设备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4.不注意保护瓦斯报警设备,时常敲打。
5.作业人员未通过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就上岗。
二、安全注意事项
1.开工前,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工、爆破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已成洞地段,瓦斯已封闭,衬砌中溢出瓦斯量甚少,可以采用一段非防爆灯具,但在成洞地段地点的起点,应设置瓦斯电闭锁探头,一旦瓦斯浓度超标,应立即切断灯具电源。
3.洞内工地移动照明,应采用矿灯或防爆应急灯。
4.严禁将普通照明设备带入高瓦斯浓度区或瓦斯突出区使用。
5.按技术人员要求,在低瓦斯隧道内,照明用电不应大于220V,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不应大于110V,不得私自更换电压。
6.作业地段,严禁私自在照明电缆俩接电器设备,导致隧道施工照明不足。
7.瓦斯隧道内照明输电线路不得使用裸线和绝缘不良的导线。
8.当电器设备损坏时,严禁私自拆卸修理。
9.严重瓦斯隧道、煤矿和瓦斯突出隧道照明电器应该使用防爆型,开关应设置在进风道或洞口。
10.矿灯充电房应设置在离洞口50米以外。
11.瓦斯隧道内的电气信号,除了信号集中醒目外,还能同时发光和发声,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要求有关人员更换。
12.开挖断面掘进时,照明设施及时跟上,并保证工作面照明亮度达到要求。
13.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允许值时,应切断电气设备的电源,人员撤出洞外。
14. 禁止洞内电气设备接零。
15.检修和迁移电气设备(包括电缆移动、更换防爆灯泡)必须停电进行,不准带电作业,普通型携带或测量仪表(电压、流动功率表等)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
16.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包括电工、钳工),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应在洞外进行。
17.开挖工作面附近的固定照明灯具,必须采用EXd I型矿用防爆灯,不得随便换用灯具。
18.隧道内非瓦斯工区和低瓦斯工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可以使用非防爆型,其行走机械严禁私自驶入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工区。高瓦斯工区和瓦斯突出区的电气设备与作业机械,必须使用防爆型。
19.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重点强调:
1.在高瓦斯地区和瓦斯突出区必须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照明设备使用的电压必须根据工作环境选用安全的电压。
3.检查照明设备线路,不得使用破损、裸露电缆。
4.洞内的任何操作人员,不得在洞内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处理。
5.不得对瓦斯信号设备、照明设备进行破坏,要确保其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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