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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5日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严禁赤背,穿拖鞋、短裤上岗作业。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作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气焊工)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证件上岗作业。上岗作业前,必须将特种作业证件报项目部安全组进行审验,审验合格后,经项目部安全专业人员对其进行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5、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准动火作业。作业前必须清除动火地点周边易燃易爆物品,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水,并设专人看火。
        6、登高作业超过2米(含2米)必须正确佩戴、拴挂安全带,高挂低用。高处作业时衣着要灵便,应穿防滑鞋,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7、使用门架高处作业,作业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护设施。移动门架时,作业面上严禁有人。
        8、登高作业使用人字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使用梯子登高作业,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一处。梯子横档间距以30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固定牢固,下端应有防滑措施。
        2)单面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人字梯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使用时第一档或第三档之间应设置拉撑。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脚手架上禁止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3)人字梯四脚落地,摆放平稳,避免摇晃。
        4)人字梯摆放在光滑地面时,四脚应设防滑钉或防滑橡皮垫。
        5)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应铺设平衡,在脚手板上来回走动要保持重心不偏.
        鞋;同一块跳板上站人不能超过两人。
        6)人字梯的项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跳板,以免铰轴转动,发生坠落伤人事故。
        7)木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功等,严禁使用。
        9、作业照明及使用携带式照明灯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宜设置单独的照明用电回路。遇到线路故障停电,作业人员要及时撤离现场。
        2)照明灯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
        具,金属支架手持部位应采取绝缘措施,并设置可靠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米。
        3)使用行灯,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照明系统宜使三相负荷平衡,其中每一单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安。
        4)电源线应使用橡皮绝缘软电缆,不得使用塑绞线。
        5)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6)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
        7)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 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10、使用电动机具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
        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入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共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9)所有电动机具要有专人保管、保养。开关箱及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10)使用的电动工具,外观表现完好无破损,绝缘符合规范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电源线私自接长使用。
        11、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及挂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危险部位。
        12、已完工部位特别是检修口、检修孔、检测孔等部位,需要到这些部位进行调试、调整、检测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认真的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在未经允许,未采取可靠安全作业措施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楼层顶板内。
        13、因工程增项和设备技术改造施工要求,需进入楼层顶板内作业的,作业前单位负责人必须事先到作业场所勘察作业环境,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物的不安全状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作业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人员不得损坏周边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作业人员必须在安全交底上亲笔签名。在施工现场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在现场作业,并不断的与进入顶板内人员联络,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4、正在施工的顶板内,严禁送电进行设备调整和调试。
        15、在已完工部位需要进行变更和增项作业前,必须到总包单位咨询该部位隐蔽工程和已完工项目情况。尤其是强弱电项目,必须咨询清楚后方准进行施工,避免发生触电安全事故。
        16、在穿线、整理弱电线路作业中,施工人员严禁骑在电缆桥架上作业,严禁攀爬、蹬踏顶板、吊杆、龙骨、电源线穿线管等,以免发生坠落和触动事故。
        17、班组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好每天安全讲话活动,每天的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当天的施工任务、施工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落实和执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填写“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并要求参加活动人员每人必须亲笔在“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上签名。未参加“班前安全讲话”活动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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